关于印发中国(枣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1-26 15:57



中国(枣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实施方案




为加快中国(枣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枣庄综试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跨境电商总量突破和质量提升。力争到2025年,枣庄市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突破15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跨境电商企业突破200家,重点培育3个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园区、10个以上公共海外仓。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7+N”跨境电商发展载体。


1.打造七个核心区。在枣庄市各区(市)分别创建1个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作为各区(市)发展跨境电商的核心区。在跨境电商产业园内建设跨境电商创新基地,开设线下展示店、体验中心、直播基地、实训基地等,推动制度创新,在运营模式、业务流程、仓储物流、交易结算、展示体验、质量追溯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大对跨境电商中小外贸企业孵化培育,积极培育本地跨境电商人才,支持枣庄市各区(市)成立公共海外仓联盟,引导企业建设运营公共海外仓,为跨境电商走出国门架桥铺路,促进优势产业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枣庄市政府)


2打造N条跨境电商产业带。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力,积极招引上下游供应链企业,以“产业带+跨境电商”提升行业集聚发展水平,为积极构建“6+3”现代产业体系提供产业支撑。滕州市打造高端装备、高端化工和玻璃深加工产业带,薛城区打造新能源和化工产品产业带,山亭区打造大健康食品产业带,市中区打造纺织服装、婴童用品和二手车出口产业带,峄城区打造集成电路、文化产品及石榴产业带,台儿庄区打造新能源、新材料和高端装备产业带,枣庄高新区打造新能源和医药产业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枣庄市政府)


(二)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


1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有机结合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对符合要求的海关、税务、外汇、商务等部门数据实现共享,加强业务协同,提供线上备案登记、通关、退免税、外汇、融资、信用保险、仓储物流等一站式集成服务。(责任单位: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青岛海关、省税务局、省邮政管理局、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枣庄市政府)


2搭建线下产业园区平台。引进培育制造生产、电子商务平台、仓储物流、金融支持和外贸综合服务等各类企业,推动跨境电商生产要素和产业要素集聚,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协同发展的产业园区布局。(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枣庄市政府)


(三)培育三大主体。


1培育出口主体。以纺织服装、文化产品、新能源、特色农产品等特色产业集群为抓手,持续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计划,引导制造业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品牌影响力、年销售额过亿元的本土跨境电商龙头企业。聚焦深圳、义乌等先进地区,加大对国内知名跨境电商头部企业的招引力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枣庄市政府)


2培育进口主体。加快综合保税区申建工作,创建滕州市公用型保税仓库,同步培育保税仓储与理货服务功能,推动跨境进口业务发展。发挥苏鲁豫皖交界处的区位优势,探索发展新业态,延伸消费需求前端。建设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展销中心,培育网络消费市场和线下消费市场,创新全球进口商品采购与分销、线上与线下融合发展模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枣庄市政府)


3培育服务主体。高效运营薛城(鲁南)跨境电商产业园,积极推动更多项目落地。以跨境电商产业园为载体,打造一批企业孵化基地和实训基地,招引一批运营策划等服务配套企业,引导一批本地服务企业拓展跨境电商服务,打造跨境电商生态供应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枣庄市政府)


(四)构建六大体系。


1构建信息共享体系。依托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交换共享和买方资信调查,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专业化服务,强化对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数据支撑。(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青岛海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枣庄市政府)


2构建金融服务体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相关企业、机构开展金融创新,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仓单质押、保险理财等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仓融资业务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枣庄市政府)


3构建智慧物流体系。整合枣庄市“公、铁、水、空”物流资源优势,建设以“公空联运、铁水联运”为核心的多式联运中心,提升港航、物流、口岸、中介、金融、商务等配套功能,打造全国内陆腹地国际物流中心、国际交易展示中心、货物集散分拨中心。建设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支持市场主体建立自营平台或利用第三方平台发展跨境电商。引导欧亚班列增开冷链、化工、纺织服装等特色班列。引导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与铁路、港口、航空、邮政合作,提升国际物流运输效率。(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青岛海关、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枣庄市政府)


4构建信用管理体系。汇聚多方信用基础数据,推进诚信评价工作,探索对跨境电商企业的信用分类管理,有效防范风险。(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青岛海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枣庄市政府)


5构建统计监测体系。建立以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为基础的数据统计体系,提升跨境电商数据整合分析能力,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依据。(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口岸办、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邮政管理局,枣庄市政府)


6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多部门联合风险防控职责,建立多方对接的集中预审核平台,定期做好跨境电商风险分析与研判,为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发挥行业协会和电子商务平台等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进建立跨境电商业务纠纷处理机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税务局、青岛海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枣庄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枣庄市要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省商务厅要牵头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共同推动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强化政策保障。加强对跨境电商金融、财政、土地、人才、信息、研发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跨境电商市场主体和货物流通承载能力。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进入跨境电商创新发展领域,为小微企业和网商创业提供服务。


(三)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推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担保、集中纳税、代扣代缴”通关模式。实行便利通关政策,提高通关效率。建立海关、税务、外汇、商务等部门间定期会商机制,研究解决跨境电商发展重大问题。